美国生物安全法草案带崩医药板块,多家中国企业进行回应
近期一项提交给美国众议院的《生物安全法案》草案版本(以下简称“生物安全法草案”),提出拟限制联邦资助的医疗服务提供者使用外国对手生物技术公司的设备或服务,这在中国资本市场引发轩然大波。1月26日,A股以及港股中多只医药股以及医疗器械股股价受到影响,这其中,“受伤”最严重的是CXO(医药外包)股,比如同属药明系的药明康德(603259.SH、02359.HK)、药明生物(02269.HK)港股股价跌幅均超过16%。截至1月28日傍晚,已有多家公司发布公告进行回应。1月26日晚间,药明康德发布公告回应称,在生物安全法草案中,公司被提及。该生物安全法草案尚未生效颁布,其后的立法程序要求美国众议院和美国参议院分别在相关委员会审查后,对各自的法案版本进行投票以形成最终版本。因此,生物安全法草案的内容(包括提及药明康德之部分)仍有待进一步审议并可能变更。公司正与咨询顾问一起密切关注这项草案立法程序的进展。“公司注意到生物安全法草案包含了有关药明康德的内容,公司认为该等内容既不恰当也不准确。公司坚信,公司的业务发展不会对任何国家的安全构成风险。”药明康德这样表示。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1月26日晚间,在中金公司组织的电话会议上,药明康德就生物安全法草案涉及该公司的四点内容也进行逐一回应,其表示,公司从来没有赞助过所谓的军民融合项目;公司从未收到过任何军民融合基金的直接投资,作为公开上市公司,全球有超过20万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在二级公开市场上投资和交易公司股票。1月28日下午,同样是CXO企业的药康生物(688046.SH)也进行回应。1月26日,该公司A股股价也大跌11.01%。药康生物是一家专业从事实验动物小鼠模型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的企业,满足客户在疾病机理解析、药物靶点发现、药效筛选验证等基础研究和新药开发领域的实验动物小鼠模型相关需求。药康生物表示,公司关注到美国《生物安全法案》草案里涉及限制中国的生物技术公司使用人类基因等遗传物质的相关表述。公司模式动物小鼠均利用科研界公布的无人种差异性的人类基因组序列进行制作,不涉及任何人源基因序列分析业务。所有的技术及样本均是科研界公开可用的资源或商业化购买资源,不在《生物安全法案》草案限制的范围之内。同时公司注意到该草案尚未生效颁布,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审议,存在变更的可能。公司也将密切关注草案立法程序的进展。“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有序。”药康生物表示。CXO行业是医药行业专业分工下的产物。医药行业药物研发成本高、研发周期长且难度大,如果仅靠药企自身研发,药物的产出率会比较低,回报率也会下降。为了抢夺市场份额,提高研发效率,药企选择将药品研发或者生产外包给CXO企业。中国CXO行业崛起也受益于创新药行业发展以及国际订单需求转移。有CXO企业高管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上述草案获得通过的可能性很小。中国CXO企业的出现,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美国药企医药研发效率,同时也降低了它们研发成本。如果草案通过的话,反而会增加美国药企研发成本。”在上述草案中,医疗器械企业华大智造(688114.SH)也被提及。1月28日下午,华大智造也发布公告回应称,公司注意到,目前该草案尚处于提案阶段,且对于公司的指控存在多处事实错误,后续可能被修改或终止,能否形成法律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在发展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运营市场所在地的各项法律法规,高度关注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作为基因测序行业上游设备提供商,公司业务环节不涉及数据收集行为,且客户基于公司测序平台所产生的数据均由客户自行收集、存储、处理及管控。”华大智造这样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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